2007年1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版: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这样的风景少些好
尹昌平

  前一阵子,河北廊坊离休老公安白云生大爷,着实火了一把,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。他17年义务协管交通和“劝告式”执勤,创下拥堵路段无一起交通伤亡事故的奇迹,引发交警不靠重罚照治交通顽疾的“人性化执法”大讨论。
  压题照片,白大爷身着制服,夜幕下佝偻着身躯,老眼昏花地指挥着车辆,我心中不禁泛起敬仰与困惑叠加的涟漪。
  白大爷如今年逾古稀,在不足7平方米的废弃交通岗亭,一住十余载,除去病魔缠身无法上岗的数日,风雨无阻上路指挥巡查,这繁忙路段就白大爷一人“主管”。
  老爷子精神可嘉,以年迈之躯独当一面。困惑的是廊坊全市交通最拥堵、事故频发的解放路地道桥口,近20年来“一般就白云生一人执勤”,交警大队负责人如是说。人手再有限,如此重要路口,交警部门咋放心让一离休老人在此“乐享天年”?已是“最”字号的繁忙闹市,都无交警照看,不知廊坊弹丸之地,还有几多“最最”紧要处需大批交警维持,而腾不出手来?虽说老人自得其乐,乐此不疲,有关部门也应该乐不起来。
  即便老人自愿居住岗亭,也应劝阻婉拒。相关部门咋忍心如此“优待”安置?连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不让老人住的“条件低劣的房屋”都不及的露天岗亭,又如何遮风避雨?更莫谈让老人享受“社会发展成果”带来的文化娱乐福祉。
  没有处罚权的老人,靠劝告、执着、奉献精神,潜移默化地感动着众多交通参与者。而善良的人们是否更应关注,在险象环生、空气混浊的环境中,白大爷的老年生活质量如何?社会和有关部门是否应给白云生老人更多人性化的关爱?
  无独有偶,报端常见各地创办的少年警校,小学生们身着小N号但与制式交警服一般无二的制服,训练指挥手势。更有图片展示娃娃们在车水马龙间上岗执勤,指挥着行人、车辆。暂不谈警察制服管理与交通执法权问题,此时此刻,我浮想联翩:“危难”时刻最应出现的交警叔叔,是否赶来“协管”?人流、车流中,“少年交警”有何绝技指挥疏导?遇上蛮横人车,孱弱之身自保安稳不暇。哪怕临时“实习”从事“危险作业”,也是违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相关条款精神的,万一有个磕磕碰碰,交警教官怎能安心?学校如何向家长交待?
  热衷于风风光光挂牌办校、出镜作秀、搞华而不实的花样形式,对增进全民交通守法意识并无多大益处。
  国外录用辅警一般遵循标准科学程序,年龄体质首当其冲。在英国,即使是无报酬的治安服务志愿者,也要由经过挑选、任命并训练过的市民组成。
  如此中国特色的大爷协管、少年交警,哪天欧美游客瞎逛撞着,中西文化社会理念的碰撞,被疑为虐待老人、使用童工也说不定。
  福猪丁亥年将至,估摸着白大爷、众少年一时半会儿还“下不了岗”,祈愿:天寒地冻时,平安度日人。

  (作者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、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、省委党校兼职教授。)